第(1/3)页 他的场子是不是生意很好?” 就在这时,段天明忽然说道。 狸猫不解道:“天明哥,你问这话是什么意思?” 血手和太君也是纷纷挂着困惑的眼神看向段天明。 段天明说:“生意不错,那就说明人流量很大,我们在明,他在暗,对我们有利。” 思考了半响,段天明对太君道:“太君,找几个面生的兄弟,去他场子闹一闹,把事情往大里闹,看看陈锋在不在场子里躲着。” “事情闹大了,就不怕他不露面,只要确定他躲在那里,我们就好办多了。” “好,这件事我去办。”太君说。 …… …… 光辉岁月内。 歌舞升平,灯红酒绿。 办公室内。 十五个小弟整整齐齐站在陈锋跟前,每个人都是血气方刚的年轻人。 他们看向陈锋的眼神里充满了激动和敬畏。 陈锋面前的桌上摞着小山一样的钞票,他看着站在面前的这些小弟,说道:“这些钱,算是给你们的安家费,每人五十万,事成之后,还有奖励。” “大哥,我们帮你办事,不是为了钱。”有人朗声说道。 “对,大哥,我们不是为了钱。我们是心甘情愿想要帮你办事。” 他们的确不是为了钱。 这些刚混江湖的年轻人有着一股血性莽劲。 他们要的是扬名立万。 只要出了名,帮大哥办了事,必然会受到陈锋的重视。 他们要的是能够在陈锋手底下做事。 陈锋笑了笑,道:“我知道兄弟们帮我做事不是为了钱,但这些钱,你们必须拿着。” “事儿我已经和你们说了,这三个人不是泛泛之辈,很可能有生命危险。你们考虑好,不想做的,现在就可以离开,放心,就算现在走,我陈锋也将你们当做兄弟。” “在我这里,我绝对不会要求你们做你们不想做的事。” 没有人离开。 他们很清楚这件事的危险程度。 很可能小命不保。 但只要做成了这件事,那就算扬名。 出来混,谁不想在道上打出名堂? 没有人喜欢一直做个草鞋四九仔的。 “如果决定了,过来拿钱吧。”陈锋坐在那里,指了指桌上的摞成小山一样的钞票。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