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4章 放肆三日-《大明最后一个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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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上满清入关后,在北京城规定:内满外汉,也就是北京城内城不准有汉民居住,都分给了八旗和其他有功的满蒙王公贵族居住,一些资历老的八旗汉军才能入住。

    一些有钱有点地位的汉人只能住在外城,也就是正阳门南面的一片区域。

    朱慈烺不会圣母到坚持满汉一家,最起码在满清没有彻底灭亡之前,他是不会把鞑子当成是自己人的,他甚至还下达了驱逐盛京城中所有旗人的命令,并把盛京重新命名为沈阳。

    命令下达后,明军各部欢喜不已,连吴三桂等人都没话说了,风风火火的开抢了。

    天武军各部如往常一样修整,并没有参与狂欢,《七杀令》的军纪早已深入人心,即便是敌人的家属杀之无罪,他们也没兴趣动手,甚至有些不耻。

    尤其是看到杀红了眼的关宁军,天武军的将士打心眼里鄙视他们,好汉不在战场上杀敌显本事,却在这里抖威风。

    近日来,朱慈烺去了天武军每一座军营,与将士们同餐共食,气氛一片融洽。

    李廷表亲自将传国玉玺呈了上来,朱慈烺惊讶之余仔细翻看了一阵,当他看到上面用汉篆写着“制诰之宝”四个字时,当众将之摔碎在地。

    众人一惊,不知皇太子这是何意,朱慈烺直言道:“这赝品假的没边了!”

    传国玉玺是秦朝丞相李斯奉始皇帝之命用和氏璧镌刻而成的,方圆四寸,上纽交五龙,底部纹刻着李斯亲笔所写的八个篆字: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意思就是我是天子,代天执掌人间,既然上天授予了我无上权威,就得保我永享江山,国运永远昌盛不衰。

    后世历代王朝将这块秦始皇用的玉玺当做正统皇帝的凭证,以作为皇权天授、正统合法之信物,也就成了传国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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