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宋北云观察着他的表情,然后也停了嘴,只是端起酒水喝了一口,默默哀叹一声。 “贤弟,我倒是明白你心中的委屈,在外头不好说,在哥哥这里说说倒也无碍。瑞宝公主是小孩子心性,你可莫要记恨她,多担待一些。” 宋北云满脸哀愁:“只是她这般扣着我,我也不好去读书了,这眼看就要州试……” 北坡似乎是不想听他抱怨,只是淡淡一笑,打断了宋北云的话:“贤弟莫急,待我去和公主说说便是了,别人不知道,我与瑞宝还是能说上话的。” 看到他的神态,宋北云恍然大悟!这人绝对是瑞宝舔狗之一了,之前瑞宝趴在自己怀里的时候就说过,金陵城和庐州府都有不少追求者,但她也说了,这些人都是狗一样的东西,还说他们只配娶王府的那条看门狗。 反正说的很惨烈,现在看来嘛……北坡就是其中之一了。 “贤弟,哥哥有个不情之请。” “北坡兄但说无妨。” 北坡笑盈盈的将州试前后这其他州府的士子都要集中在庐州的事告诉给了宋北云,然后想让那外州的学子见识一下这庐州府的人才,上次看到宋北云的诗才之后惊为天人,想让他成为庐州府的代表之一。 “哥哥……你这就有些强人所难了,这庐州府有哥哥这般后无来者的才华,还要我这个三脚猫的小厮有何用。” “不不不,贤弟说笑了。”北坡笑得脸都开了花:“哥哥我是三年前的举子,不好与这当年的士子一整高下。” “明白了明白了。”宋北云一拍大腿:“哥哥是怕人说你胜之不武。” 北坡不说话,只是不住的摆手,但看他的神色却已是坦然受之了。宋北云观察了一圈,发现这人绝对是那种很典型的小人,就冲他这么喜欢被人捧臭脚就能看出来,他心眼大不到哪去。 虽说长得挺衬头,但真的是不讨喜,难怪金铃儿连看都懒得看他一眼。 “对了,哥哥听闻那日花魁之宴,你可是取了头筹。若是方便可否跟哥哥说说那花魁,花魁妙言啊,那可是传说一般的人儿。” 聊了半晌,话题终于成为了男人之间亘古不变的永恒了,小姐姐这档子事,年轻的男孩子谁能不喜欢呢。 “美,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形如西子胜三分。”宋北云张嘴就来:“馥郁芬芳、柔肠百转。” “嘶……”北坡的眼睛都冒精光了,他倒吸一口凉气之后,哈哈大笑起来:“可是羡慕贤弟,这般女子可当是现世极品啊……不过贤弟好像因他而得罪了那金家的酒囊饭袋。” “似乎是,这金家也是一直在寻我。”宋北云叹气道:“也不知该如何是好。” “唔……这且是个事。”北坡沉吟片刻:“如今虽说这金家焦头烂额、自顾不暇,可有朝一日若是让他缓过神来,以那草包的德行定是饶你不得。” “就是啊,可怜小弟我一身布衣,斗不起这富贵人家。”宋北云一脸可怜:“罢了,若是不行,我便去江南西道罢,离得远远的。” “贤弟莫慌,这些日子他们怕是掀不起风浪,你且安心州试,等州试之后,哥哥定然要那个草包好看!”北坡说完愤恨的拍了一下桌子:“哥哥也不是那面团捏的!” 耶?宋北云眼睛轻轻瞟了他一眼,似乎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八卦,但他却没有追问,只是起身抱拳:“一切都劳烦哥哥了。”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