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此景何曾到他乡-《我与师兄去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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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内陡然响起恶鬼长啸,几乎与金甲厉将数量相等的猛鬼虚影凭空现在半空,凶猛窜闪,张开大口,利齿森森,凌空乱咬。
仿佛可以听到血肉纷飞的声音,骨头破碎的闷响,头颅裂开的惨叫,金甲与恶鬼斗了个旗鼓相当。
看着这样的战斗,赵小白的心思不由飞得老远:如果要保持不惊动地上的花瓣,还真只能这么打。可要以剑气凝聚成形并攻击敌人,那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这可不是法术,这是剑意,比发出剑光杀人唬人难度要大多了!没有极高明纯正的修为境界,再加上强大的意志力,门儿都没有。
明云一看就是块练剑的胚子,又已年近三旬,有这样能耐倒也还罢;但这小和尚,就算从娘肚子里就开始练剑,也不能厉害到这种程度啊。
可就算他已是如此的厉害,居然还不敌那个魔族小魔女?
那小魔女得有多变态?
可小魔女又还顶不住秦方方!那这人族的骄傲,大夏国的皇子秦某人,可就真的不是个好糊弄的货了。
哎哟喂,这世界啊,恶人太多了,真特么危险!
他总是觉得别人厉害,至于他自己跟这三人比到底怎样,打不打得过,都打得过谁,他倒没认真想过。
当然,想也没用,他也不知道。因为,他出道至今,根本还没与人硬刚。
两人一番咬牙狠斗,打得殿内昏暗无光,又是一个放厉将,一个驱恶鬼,更是阴风惨惨,把个皇家大殿,变得直如修罗地狱一般!
殿内诸人,绝大多数各有修为在身,但能与他二人比肩的,除了区区二三人,余下的人都还差得甚远,顿时就有人支持不住,哇哇呀呀地叫了起来。
明云突然画风一变,左手将宝剑猛地一收,右手却幻出一把木剑。
桃木剑!
几乎所有人都知道,道士最善捉鬼驱鬼斩鬼,和尚虽然能辟邪,却不能拿鬼。桃木剑正是道家法器,鬼神不近,刚好是克制厉将的不二神器。
明云桃木剑一出,殿中许多明眼人顿时心里“咯噔”一声:啊呀,这小和尚只怕是上了这道士的当了!他怎么刚好以已之短,攻敌之所长?
幻化什么东西不好,偏偏弄出些厉将出来唬人?捉鬼镇鬼可是道士的强项啊。
果然,明云一口气呵在桃木剑上,这剑陡然焕发出璀璨的黄色光,空中厉将顿时如同见鬼,一个个惊慌失措,狼狈逃窜。
在恶鬼凶猛的扑咬下,或断腿折臂,或肠开肚烂,或丢盔弃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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