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酒馆的老板是个身材发福的老人,据说小李探花十年前出关的时候,就在这家酒馆喝过酒。 吕云澄来这家酒馆不是为了喝酒,而是为了金丝甲。 金丝甲并不在诸葛雷身上,而是在诸葛雷身边那个名叫洪汉民的趟子手身上。 除了吕云澄,没有人会关注这么个小人物,竟让他悄无声息的逃了出来。 不过他的运气已经用完了。 吕云澄靠着从追风那里学到的追踪术,轻而易举的找到了他。 “金丝甲虽然是防身至宝,但你得了有什么用呢?你能防住刀砍剑刺,防得住我的掌力么?” 不等洪汉民说什么,吕云澄的右掌已经印在了他的胸口。 大旗风云掌——风起云涌! “砰!” 洪汉民如同树叶一般,被吕云澄一掌轰飞,肋骨断了大半,骨茬刺入到脏腑之中。 还没等落地,便已经失去了呼吸。 吕云澄伸手在洪汉民身上抓了两下,取下金丝甲,道:“贪心不足蛇吞象,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折腾这些做什么。” 店老板端着一壶酒,战战兢兢的走了过来,道:“大……大侠,喝一杯吧。” “没心情,你自己留着喝吧。” “我……小老儿如何有资格喝……” 话未说完,店老板的右拳已经轰向吕云澄肋下。 功力精纯,气力完足,比起碧血双蛇那种货色,强了不知多少。 有这等功力,当然不是无名之辈。 店老板名叫孙魁,绰号“紫面二郎”,据说他在二十年前,勾搭了江南七十二道水陆码头总瓢把子杨大胡子的妻子“蔷薇夫人”私奔。 不过吕云澄知道,孙魁并非为了感情不顾一切的好汉子,而是一个倒霉鬼。 蔷薇夫人早就和“妙郎君”花蜂有私情,甚至有了身孕,卷了一包金银,和花蜂跑路。 花蜂是烂人中的烂人,本想抛弃蔷薇夫人,卷钱跑路。 怎奈蔷薇夫人看钱看的很严,他没寻到机会,又实在舍不得那些金银,便撺掇蔷薇夫人勾搭孙魁,借孙魁之手逃离杨大胡子的追杀。 换而言之,这货就是个倒霉透顶的接盘侠。 当然,蔷薇夫人和花蜂也没讨得了好。 花蜂被斩去双腿,养在地窖里,每日的食物是一碗不加盐的猪油拌饭,养成了一个大胖球。 蔷薇夫人在最美丽的年岁,跟着孙魁在这小酒馆隐藏二十年。 她的容貌变化并不算大,腰肢却已经胖成了水缸。 孙魁早就受够了蔷薇夫人,也受够了平淡无味的隐居生活,有机会获得金钱、名望、美人,自然不会放过。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