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用银行的钱赚自己的钱,这种好事为什么要拒绝? 闻樱立刻就被说服了。 2000万分红呀,12%的股份就是240万,闻樱完全可以过个肥年。 哦,还差点忘了蓉城文艺出版社结算的稿费。 《少年偶像》上一季度卖出19万册,税前收入93万。 《星河与你》上一季度卖出52万册,加上第一个季度的66万册,上市仅仅半年就突破百万册大关,这次分给闻樱的税前收入120万。 2007年的春节,是闻樱重生之后的第一个大肥年,富裕的荷包让闻律师有点飘飘然。 不过闻樱还是觉得哪里不对……好像忘了啥? 直到会议结束后,袁凤荟请闻樱单独留下,闻樱才知道自己漏算了啥。 漏算了《星河与你》的衍生版权分成! 当初拍摄《星河与你》时,闻樱还不是天骄的股东,她私人筹措400万投入拍摄,占了总制作成本的十分之一。 《星河与你》卖掉播放权后的收益早就分给了闻樱,相关衍生版权还没分呢,不能因为闻樱做了天骄股东,天骄反而把她这个投资人的收益分成赖掉。 “也就是说,《星河与你》同名小说为天骄挣到的钱,有十分之一还得分给我……” 这钱并不算很多。 闻樱从出版社手里拿了多少,天骄就拿了多少,天骄还要扣掉宣传成本。 但是,《星河与你》的专辑,包括相关歌曲的彩铃是比小说版税更挣的。 袁凤荟给了闻樱一份详细的结算报表:“七七八八加起来,还能再分给你198万,我说的是税后净收入。怎么样,我当初劝你多投钱不是害你吧?” 袁凤荟语气中颇有得意,显然还没忘记闻樱上次假装肚子疼捂着钱袋子逃跑的事儿。 闻樱一开始不愿意在《星河与你》这个项目上投那么多,全是袁凤荟像盯贼一样盯着,但凡闻樱兜里有了点钱,就连哄带骗让闻樱投,投着投着,闻樱一个人就承担了一部剧1/10的制作成本……那可是整整400万啊!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