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八章 孤身救援-《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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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李中庸的名字,长生第一反应就是会不会是同名同姓,但再看事发之地,乃河北道的河间府,而二师兄李中庸的祖籍正是河间。

    看到此处,长生眉头大皱,他目前正在翻看的这些卷宗乃是刑部的定罪卷宗,都是地方已经审理结案报上来请求核准的,大唐刑律共有五等,由轻到重分别是笞刑,杖刑,徒刑,流刑,死刑,河间府给李中庸定的罪名竟然是大逆不道的谋反,这可是斩立决的死罪。

    急切铺展,看阅详情,原来事情发生在一个月前,有人告发李中庸与申州反贼陈立秋多有往来,暗中资助陈立秋布匹钱粮,经河间府调查属实,便将李中庸满门十三口尽数拿下,关押在河间府大牢,只待刑部核准便明正典刑。

    他目前所看的这些卷宗都是刑部处理过的,李中庸这份卷宗的末尾已经加盖了刑部的核准官印,核准日期是三日之前。

    由于周围还有几名刑部官员,担心被他们看出端倪,长生便强定心神,放下李中庸的卷宗继续翻看后面的卷宗,但他此时心急如焚,哪有心思再看其他卷宗,一边随手翻动,一边自脑海里急切思虑。

    身为御史大夫,他曾熟读刑律,自然知道谋反是什么性质,这可是十恶不赦的大罪,而且是十恶之首,寻常死刑都是秋后行刑,但十恶大罪是不在大赦之列的,故此也不用等到秋后行刑,定罪之后就会立刻行刑。

    而今刑部已经核准了李中庸一家十三口的死刑,而且公文也于三日之前发下去了,河间府属于河北道,位于长安的东北方向,距长安约有一千多里,似这种刑部发下的公文,驿站转送的速度应该不会很快,但一千多里的路程,正常情况下也就三四天的工夫。

    李中庸等人曾经与他相依为命,同生共死,李中庸有难,他自然不会坐视不理,但现在的问题是李中庸资助陈立秋,与谋反的陈立秋同罪,而且证据确凿,就算他想翻案也心有余而力不足,这可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就算他大权在握也无法颠倒黑白。

    而且公文已经发出去三天了,这时候应该已经快到河间府了。

    这一刻长生满脑子都是与李中庸相处时的情景,当日为了完成师父罗阳子的遗愿,李中庸在危急时刻将身上所有的银钱全都给他做了盘缠,之后又与陈立秋阻截敌人为他争取时间,在他自龙虎山安顿下来之后,李中庸还委托陈立秋去龙虎山给他送过银两。

    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是长生的作风也是他的品性,对罗阳子是这样,对龙虎山是这样,对所有人都是这样,李中庸对他有恩,不管用什么方法他都要救下李中庸。

    明的肯定是不行了,只能来暗的,除了劫狱没别的办法了。

    此时已是上午辰时,斩首犯人都是在午时三刻,即便此时立刻动身也来不及于今日午时之前赶到河间府了,不过正常情况下驿站转送公文一天最多也就三百里,河间离长安应该在一千两百里左右,至少也得四天,也就是说今晚赶过去应该来得及。

    若是此时立刻离开,一定会惹人起疑,而且此时离开也没什么意义,以黑公子的奔跑速度,最多四个时辰就能赶到河间府,若是即刻动身,去到河间府时天还没黑,也不能立刻动手,劫狱救人。

    前几日他也在刑部核查卷宗,都是临近中午才会离开,为了掩人耳目,他也只能耐着性子自刑部再熬上一个时辰。

    但这一个时辰他也并不是干等煎熬,而是将此事自脑海里反复想过,他并不怀疑此事的真实性,因为按照李中庸的为人,他绝不会因为陈立秋谋反而与他断绝兄弟情义,此前朝廷曾经派兵围剿陈立秋,申州和平州被困,陈立秋肯定缺银少粮,在陈立秋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李中庸暗中资助米粮金银是完全有可能的。

    他想不通的是李中庸为什么会被河间府抓进大牢,不过转念一想便想通了,河间府抓的并不是李中庸自己,其中还有他的亲人和家眷,李中庸不可能撇下自己的亲人和家眷独自逃生。

    临近中午,长生离开了刑部,黑公子就拴在门外,但他并未立刻动身,而是骑马回到了御史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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