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 《爱在》试镜-《从流量到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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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克就想象当时自己在校园里面,然后偶遇一个问路的妹子,霍克带妹子去目的地时聊天的场景。

    当然,他把从校园情景换到了伦敦街头。

    “往这边走过去只需要五分钟,就能达到白金汉宫,”霍克想象对面空荡荡的空气是个女主接着说,“现在是十二月,每天早上八点三十会有士兵巡逻的表演,贴着白金汉宫的围栏能够清楚的看见士兵换岗和演奏乐曲;如果我们在白金汉宫对面的喷泉占了个好位置,在换岗结束时能看到骑兵部队绕广场一周的表演。”

    霍克停顿了一下,毕竟英语不是他的母语,说每一段话的时候都要想一下用词。

    “咱们来的时间不巧,如果是夏天士兵们会穿上鲜红的制服,看起来比冬天灰色的那一套帅气的多......去看换岗的时候最好站在靠左边的栏杆,因为右边有一道侧门供给车进出,位置比较挤......”

    这两天看了《爱在》系列的书籍,霍克发现里面男女主大多的对话都和伦敦有关,第一部分的故事就是讲他们游历伦敦。

    因此对景点做做功课是必须的。

    就连他今天穿的黑色风衣也是照着小说里对男主的描述选择的搭配,力图贴切这个角色。

    霍克就仿佛自言自语一样讲了两分钟,其间由于忘了几个词怎么说不得不停顿了一下,还好他面不改色的说完。

    大卫示意霍克停下,然后手指向詹妮弗,向她示意。

    詹妮弗又拿出一张纸条递给霍克说:“读一下上面的话,怎么读你自己发挥。”

    霍克接过纸条定睛一看,原来是首华夏的诗,华夏文的。

    苏轼的《饮湖上初晴后雨》,确切说是最后一句。

    之所以用“原来”而不是“竟然”是因为这首诗出现在作品里面,是男主念给女主的。

    霍克没追过妹子,绞尽脑汁也只想出最俗套路说:“你知道吗,华夏历史上一个诗人写过首诗,本是形容景物的,但我觉得用来形容你非常合适——淡妆浓抹总相宜。”

    这段话是用华夏语说的,这时候也来不及思考女主一个法兰西人会不会华夏语的问题。

    总之霍克自己觉得尬出天际。

    詹妮弗听了点点头,然后用华夏语说了句“好的。”

    接着她就转头与大卫商量了几分钟,然后和霍克说感谢他的面试,让他在不列颠呆几天,三天之内会给他答复。

    留下联系方式后,霍克懵懵懂懂的走出面试间,刚下到一楼杨天就一把拉住他询问情况。

    “我也不知道”霍克摇摇头,他已经竭尽全力,然而猜不透两个BOSS的想法,“最后那个问题发挥的不太好。”

    杨天一脸意料之中的表情,拍拍霍克的肩膀,然后和他说:“毕竟是第一次,不要灰心,走咱们去吃不列颠著名的鱼和薯条,你开千度搜一下地方,我请客。”

    两人简单的吃了顿饭后入住宾馆。

    倒时差是件痛苦的事,已经二十多个小时没好好休息的霍克一靠上枕头就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十点多钟霍克被一阵电话声叫醒。

    来电的居然是詹妮弗,说是要请他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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