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致命清算-《荒野之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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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3年3月17日:
这两天发生了很多事,直到现在我才有机会找个安静的地方,背靠着黑珍珠翻开我的日记本。我的生活会重回正轨吗?我不确定……
玛丽娅离开了河狸岩洞,我不清楚她会去哪里,但确定的是不会再有叫穴姑的人了。我拿走了洞穴里的一些补给品,并且找回了我的豪客左轮手枪。
离开河狸岩洞后我直奔安尼斯堡,我想快些看到福勒先生的身影,再一次听到他喊我的名字。但出乎意料的是,我碰见了马林爵士,谁能想到这个伪君子竟然会上街游荡?
不过,不知该忧该喜,他没有认出我来,并且告诉我矿区的诊所最近几天关门拒客,这句话真是浇灭了我心中的希望之火,不知道麦利弗太太听到这个消息会怎么做。
安巴里诺州,格里兹里东部,月亮石池塘:
约翰刚从安尼斯堡回来,草草地记了日记,准备脱下衣服跳进池塘洗一个澡,但男孩的一声嘶鸣吸引了他的注意。
“嘿,是谁?偷偷摸摸做什么。”
“是我,考斯特先生。”比波的身影从马跨下钻了出来,“我那匹摩根马的个头,对我来说……好像不太合适。”
“所以你想换这匹?”约翰捋了一下男孩顺滑的鬃毛,这匹纯血马喷着粗气扬起嚼子,用鼻子轻轻蹭了蹭约翰的胸脯,仿佛在祈祷主人出现。
男孩的主人原是约翰,一年前约翰在瓦伦丁找回黑珍珠后,这匹美国纯血马就被福勒先生接管,成了他的坐骑。但现在就算福勒先生平安归来,也会是带着腿伤不能重回马鞍上的生活,如果不给男孩找到新的主人,它就面临被抛弃的现实。
想到这里约翰拿起缰绳:“你想要福勒先生的坐骑,就得先熟悉纯血马的脾性,了解它偏爱哪种食物,而不是单单跨上马鞍了事。”
比波激动到握紧双拳:“这些我都能做到,我保证!”
约翰满意地看着牵引马儿离开的比波,那个男孩正一点点地成为真正的牛仔,儿子杰森也快到这个年纪了,他希望当他回家的时候,看到的是成熟的大小伙子。
伯克基·朗走到一个精致小巧的锁箱前,从兜里摸出一些钞票放了进去。这是帮派的积蓄,在梨刀村的时候,福勒先生从壁炉里找到了它并放了一些钱进去,后来所有人都效仿他,不定时捐出几美分到几美元不等,用以资助帮派维护和食物开销,虽然数目不多,但也算可靠的经济来源,这意味着帮派可以花钱购进罐装食品而不是天天守着一成不变的野味。
约翰吹一声口哨走向伯克基:“很高兴看到你愿意为这个帮派做贡献。”
“我加入的时间不算长,不管怎么说我也是帮派的一员……我一直想问你一个问题,你从不后悔离开平克顿侦探吗?”
约翰苦笑道:“你只了解我曾经属于平克顿侦探,但有些细节你不清楚,被通缉之后这个身份就失效了,我没得选。”
“不,我在问你的感受。”伯克基·朗又向锁箱里放了一美元。
“离开自己的事业是艰难的,但也谈不上悔恨,因为我的家人希望我回归平静的生活。”
“说一句其他人不太会认同的话,你的离开是侦探社的一大损失,在南部,很多同事都把你视作坚守正义的典范。”
“在迫于形势这点上,咱们俩算得上相似。”
“我一直被各种烂事缠身,如果不是你的出现,我也许永远不能休憩。”这位平克基高官打着哈欠伸了个懒腰,“这样的日子真是平静,但也容易让人丧失斗志。”
“怎么,帮派生活让你感到厌倦了?”
伯克基·朗双手一摊,露出十分尴尬的笑容,好像被识破计谋的小偷,“不,没有……没有,我只是需要看到你的诚意,先生。”
“我的诚意?”约翰一时没反应过来。
“你杀掉欧文·史密斯的承诺。”
“我还在想办法,但是记住一点,我无时无刻不想杀掉那个混蛋。”
“先生们,抱歉打断你们的对话。”史崔奇走了过来,“约翰,印第安人来找你了,我觉得他们来者不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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