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一个朋友的另外一个版本-《有趣的无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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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题目是,文学还能打动现在的年轻人吗?

    我觉得出这个题目的编导就是个弱智……都别笑啊,真的,现在刑法课你们都敢当脱口秀来听了,还跟我这里讲什么文学,简直荒唐!

    怎么没人笑了?这样搞的我很尴尬啊。

    我以前认识过一个朋友,在我还是个打工仔的时候。

    你看,别不信啊,我,也是年轻过的。

    那个时候我就喜欢给老板起名字,比如喊他们小李啊,小王啊什么的。

    这个朋友很不幸,他是个老板,我管他叫小李。

    小李上高中的时候啊,得过一个全国文学比赛奖,是个二等奖,他把得奖证书和他们家的招财猫一起摆在他家的,超市门口给自己招财。

    你们想一想啊,这个超市是有多不正经。

    招财猫和文学得奖证书都做了门童,这个小李,就不是个正经人。

    我看了一下他得奖的作品,写的什么破烂玩意!我拿脚就能写。

    忍一忍啊,我不会真脱鞋,现在就给你们写。

    哎呀!那会我还很年轻,也很善良。

    有一次小李给我们说了一个故事,说一个老奶奶因为意外,儿子媳妇都没有了,她靠自己做豆腐把孙子养大了,孙子15岁的时候出门打工,算算都24岁了,还没回过家。

    老奶奶很生气,说自己的孙子是个白眼狼。她很老了,已经推不动磨豆子的石磨了,她的孙子答应给她买头驴。

    他讲的时候,一个飞虫飞到我右眼里面了,害的我要拼命眨眼睛,才能把它弄出来。

    小李很得意,以为自己讲的故事把我弄哭了,他大方的请我喝了一瓶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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