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小时候的家-《重生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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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就有了妹妹。
是专门要的一个妹妹,当时妹妹出生的时候,老爸联系了东边的部队上的一个领导,那个领导想要领养一个小孩子。老爸说,如果出生的是个弟弟,那就交给部队的领导去抚养,如果是妹妹,就自己养。
幸好,是个妹妹。
儿子,在这个年代就是负担的象征,要养大,要培养,要读书,要找媳妇,要修房子!女儿就很好养了,养大了,嫁出去就是了,没有丝毫的负担。可也有些老一辈觉得养女儿是亏本,因为是给别人家养的。
母亲说小时候,在老家外公有时候生气骂她们三姐妹的时候,是这么说的,读书,读书干撒子,长大了还不是去给人家屋里煮狗饭!
养儿防老,养女赔本。
总之,父母抚养子女都是不容易的。
妹妹从小就一直跟在自己后面,砖厂里就七八个小孩子,没事就四处跑,这里能玩儿的地方还是很多的。
沙包,土坑,戈壁滩……
吃饭的时候,母亲一直不断的给自己碗里夹鸡肉和排骨,一只鸡的两根鸡腿都放在了自己的碗里。
“呵呵,在老家,你未爷给你煮鸡肉吃过米?我们小的时候,一年才吃的到一回鸡肉,好的肉还是给你幺舅舅吃了的,我和你两个夭夭,都只有喝点点汤……”
母亲不知道是开玩笑,还是提起了老家的事,说了这些。夭夭,就是姨姨的意思,母亲是五兄妹,两个舅舅,三个姨姨。
王恒潇急忙道:“未爷和未婆都给我煮过鸡肉和排骨来的。”
母亲点点头,沉默下来,开始吃饭。
妹妹眼馋地看着王恒潇碗里的两根鸡腿,王恒潇笑了笑,夹起一根鸡腿,放在妹妹的碗里,道:“多吃些,吃了鸡腿干,跑的快些……呵呵……”
妹妹开心地笑起来。
母亲和老爸看到哥哥关心妹妹,也都笑起来。
吃了饭,老爸就上床去睡觉了,做了几天的车,真的很疲惫。
在里面的小屋里,专门给王恒潇扑了一个钢丝床,靠着炉子的火墙,很暖和。母亲亲自送王恒潇上床睡觉,帮他脱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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