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诗会-《激荡年代,我为祖国守边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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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读完的时候,在座的每个人眼眶里面都是湿的,喜欢诗歌的人,哪有冷血的?
北岛迫不及待的拿过那张纸,如饥似渴的默读了起来。
那个时代的人淳朴,特别是这些迷恋诗歌的青年们。虽然有文无第一这个说法,但是好的作品他们是真心喜欢的!
相对于芒克的尖锐,北岛这个人要憨厚的多。也许就是他的这个性格,才让他在这条路上走的更远了。
“小兄弟,这首诗是谁写的?”
北岛抓起叶雨泽的手,迫不及待的问道。
叶雨泽本想还拿白胡子老爷爷说事。但是看着这一双双诚挚的眼神,他说不出来了。
沉吟一会,他抬起头仰望天空,长叹一声:
“这个人不在这个时代!他是我们兵团的一个老战士!”
北岛也跟着长叹一声!“天妒英才啊!”
叶雨泽一头黑线,但也没办法解释什么。
“这才叫诗歌!这才叫让人灵魂震颤的文字。象一把锋利的刀子,刺的人心在流血!”
“有这样的前辈在,我们白洋淀诗歌部落,有什么资格不努力?”
叶雨泽眼神一凝,这个白洋淀诗歌部落是什么鬼?
自己的家乡就在白洋淀啊?莫非这个芒克还是老乡?
看到叶雨泽疑惑的眼神,北岛解释了一下。原来芒克几个人曾经在白洋淀农村劳动过几年,而他们写诗也正是从那里开始的!
叶雨泽这才明白了这个称呼的来历。
査红英有些崇拜的补充道:“他们这群人活的非常纯粹。北岛就是个建筑工人,而芒克本来是工厂工人,为了写诗歌而辞职了。
父亲为这个事情都跟他闹翻了,把他赶出家门,所以这个家伙就靠打零工为生,常常吃了上顿没下顿的!”
叶雨泽有些肃然起敬,戴维有些不太明白。
“叶,为啥喜欢诗歌就要被干出家门?”
这个叶雨泽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到是芒克自己说道:
“诗歌很多时候是换不来钱的,即便能换来,也维持不了生活!”
“那你为什么要辞掉工作?业余时间写诗不好吗?”
戴维的思维还是跟不上芒克的想法。
芒克被这句话问住了,想了很久才说到。
“做不喜欢做的事情会磨去我心中的激情!而诗歌是需要激情的!我不想让机器的轰鸣声碾碎我的梦!”
戴维点点头,小老外似乎被这个答案给震撼了。
都是年轻人,谁没有自己的理想?以后自己该怎么活呢?
这时候一个青年问道:“戴维,你们米国有什么诗歌吗?”
那个年代比较闭塞,对国外的东西了解的很少。只能从收音机里面能听到一些新闻。
而从尼克松访华后,中米关系一直在向前发展,不然戴维也不可能来到中国。
“米国的诗人也很多,其中比较出名的有罗伯特,勃来。我还记得他的一首诗。”
残月
月亮三周大,它的光伸到了我父亲的农场,
它暗了一半,挂在蚕食它的西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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